我和先生新婚兩個多月,雙方意見不合,生活上甚大摩擦,大家同意離婚,要辦甚麼手續?費用幾何?聽說結婚一年才可離婚,是否屬實?可否先分居?(Jessie Lau - 26.04.2000)
在香港結婚一年才可離異,可先分居,為期僅一年,雙方同意便可提出離婚申請。
分居為避免爭拗,可上律師樓做一份協議書,聲稱之後雙方行動自由,一年後離婚,付贍養費幾何,(如有子女)由哪一方撫養。如果雙方講掂,大家都想分開,不簽協議書也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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